日前,三清山纪委专门下发通知,对中秋、国庆期间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一、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山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对班子成员和干部队伍细抓严管,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及时提醒。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自觉行动,守纪律、讲规矩,做到不踩“红线”,不越“雷池”。
二、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全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月饼等节礼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借用下属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机关食堂搞奢侈浪费、大吃大喝;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严禁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或向下级单位、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三、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中秋、国庆期间是“四风”问题易发高发的重要节点。风景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拓宽举报渠道,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严抓老问题,紧盯新动向,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形成持续高压震慑。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单位和部门,实行“双问责”,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江西省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