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日期:2018-06-30 来源:铅山县纪委监委 | 作者:佚名 | 日期:2018年07月03日 | 浏览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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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铅山县委批准,铅山县纪委监委对汪二镇原主任科员吴游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吴游违反廉洁纪律,在单位报销应由个人开支的费用;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
吴游身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法纪观念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职务犯罪,应予以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铅山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吴游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