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鄱阳县纪委通报了5起违反扶贫领域的典型问题,饶埠镇韩湾村委会原书记韩泽忠就是其中一个典型。
2017年4月6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韩泽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将违规收取的新农合参保费退还给相关农户;将韩湾村虚报套取的国家粮补资金上缴财政。
案情回顾
2008年,韩湾村委会因无办公用房,韩湾村的主干路坑坑洼洼,村民盼着破损路面尽早修,而村委会又无资金来源,时任支书的韩光普(现任饶埠镇林业干事)很是发愁,于是想用村干部及其亲属名义虚报水田种植面积280亩,套取国家粮补款用于韩湾村道路硬化及村委会办公楼建设开支。
于是,村委会干部商量“在100亩的基础上多报280亩,由于这么大的数字,放在一个人的名下申报不好,我们可不可以把这380亩的田亩进行细分,由5个村干部负责,将来粮食补贴下来后由负责的村干部收回并上交到村委会报账员韩光彩处,并由韩光彩交给韩湾村?”村委会5人一拍即合。
随后,韩泽忠、韩泽华、韩光彩、韩光红、韩金东5个人向各自的亲属说明缘由,征得他们的同意后,制作了假资料向政府进行申报。2009年至2015年,该村委会每年以韩泽忠、韩光红、韩金东、韩光彩等20人名义虚报水田种植面积280亩,共套取国家粮补款27.2048万元,村委会将6万元用于村部办公大楼建设,其余全部交由韩湾自然村,陆续被用于该自然村道路硬化开支。
2012年,因村里的人情世故、走访老干部等因素,韩泽忠违规收取部分低保户、二女户419人共计3.38万元新农合参保费,所有资金未入村委会财务账,全部被用于村委会日常开支。同时,群众反映韩湾村贫困户韩光喜家低保指标3个,每年只得400元,其余低保金被村干部收回……
2016年,他们万万没想到,一心为村委会公益事业设制的“妙计”还是被发现了!
查处经过
2016年12月,县委派出3个专项巡察组,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脱贫攻坚工作专项巡察,第一巡察组发现了群众反映饶埠镇韩湾村委会干部收村低保户低保资金等问题线索。
接到县委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后,鄱阳县纪委高度重视,于1月3日立即成立调查组对饶埠镇韩湾村委会的上述问题进行核查。
“谁胆敢向扶贫“奶酪”伸手,必须严惩不贷,而且要快查快结。”该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王宗华斩钉截铁地说。
调查组根据举报件所提供的低保户和二女户名单到韩湾村进行逐户上门核实。经比对,发现低保户公示名单中韩光喜家中有歧义,一定是有人私分低保金!
调查组随即找到韩光喜:“为什么你家有3个低保指标?是否关系户?”
“我家有3个人。”韩光喜狡辩道。
“你家三口凭什么都吃低保?低保的条件是什么?你都通过正常的申报程序?”
在调查组的凌厉攻势面前,韩光喜如实交待了问题。原来他家只有1个低保指标,每年只得400元,其余2个指标的资金全部拿出来交到村里进行再分配。”
“请你谈谈你村小组享受低保待遇情况”
“我西组的低保户是按家族来分配的,2014年是以韩光喜和韩云为户主申报的,2015年是以韩光喜和我为户主申报的,所有的低保金领到后,由我负责收取和进行分配的”经过耐心劝导,多方沟通,西组组长韩火根终于坦诚。
“你为什么要拆户进行再分配?”
“由于低保户指标太少,为了平衡,就将我家族的低保资金统一取出再进行分配,省得大家都有怨言”韩火根有点支支吾吾。
“请你解释一下这张收款收据的单子(NO.8970004)”
“这600元的收款收据是镇里干部向村委会推销七小盒茶叶,每个村干部1盒”
“请你讲讲你村申报380亩粮食补贴的情况”
“韩湾村有100亩集体田,当时村委会想用这100亩的粮补资金为村搞点建设,为村民干点实事,但这数额较小,干不了什么大事,于是每年以韩泽忠、韩光红、韩金东和我等20人名义虚报水田种植面积280亩,共套取国家粮补款27.2048万元,村委会将6万元用于村部办公大楼建设,其余全部交由韩湾自然村,陆续被用于该自然村道路硬化开支。”在铁的证据面前,韩光彩如实说。
“2012年至2014年,你村委会收取新农合参保费的情况如何?
“是否收取了部分低保户、二女户新农合参合费用”…
面对调查组人员一连串的发问,韩泽忠终于放弃对抗,低下头说:
“自2012年以来,我们共违规收取农村低保户、五保户、二女户419人共计3.38万元新农合参保费,所有资金未入村委会财务账,全部被用于村委会日常开支”
“近年来,你村委会享受低保待遇情况如何”
“我西组将低保指标按家族分配,西组组长韩火根家族每年分到2户低保户指标,陆续以韩光喜、韩云、韩火根为户主进行申报,每年年底韩火根将其家族2户低保户的低保资金全额收回,再召集家族的农户进行再分配,其家族大部分农户均分到200-1000元不等的低保资金。”……
经过十天的细致走访与约谈,以及到县乡财局、镇民政所、财政所调取韩湾村有关资料并进行相关数据比对。调查组基本掌握了在韩泽忠的主导下,韩湾村委会违规收取低保户、二女户新农合参保费,虚报水田种植面积、套取国家粮补款,违规评定、分配低保指标等违纪事实。2017年1月19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韩泽忠同志的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在接受调查时,韩泽忠等人极不配合,并声称已到镇财政所清退违纪款,企图逃避党纪法规的追究。”县纪委调查组负责人说,民政资金是群众的救命钱,哪怕清退了也要追究责任。
扶贫没有把村民扶起来,但却把村民的心扶“凉”了,也把自己扶倒了。2017年4月6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韩泽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上交县财政并将违规收取的新农合参保费退还给相关农户,相关人员也对其进行了处理。
“对照自己所犯的错误,总认为以前大家都是这样做的,并且还用在村部建设公益事业,应不会有问题;总认为,自己上下关系很熟悉,没人会在这些事情上较真;总认为这么多事,不可能就查到自己头上吧。”面对县纪委回访人员谈话,韩泽忠很是懊悔。
执纪者说
群众利益大于天,任何人都不能不一己私利将其侵占。从2012年至案发,韩泽忠无视党纪国法,心存侥幸,把国家扶贫资金、惠农资金视为“唐僧肉”。通过套取、摊分等方式“雁过拔毛”,把“民心工程”变成“伤心工程”,引发村民强烈不满,实名举报,最终付出代价。(鄱阳县纪委 余长志 蒋妍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