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姜锐一起因“乱作为”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的还有其他4名工作人员。
事情还要追溯到2012年下半年。该镇小源村申报了阴山至枫树凸排水沟改造项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项目),但一直未实施。同年12月,上泸镇政府、镇农经站、镇财政所及县综改办、县减负办、县财政局等单位对该项目进行联合验收。
验收组发现,该工程项目还未实施,但村里事先用这笔钱新拓宽了村道,该村希望验收组能够通过项目验收,用拨付的资金填补村道4万余元工程款的缺口。姜锐等验收组成员“商量”后,决定做一回“老好人”,同意了小源村的要求。2013年1月,该村党支部书记余俊火通过虚开发票等方式,套取了该项目4万元财政奖补资金。
纸包不住火。“他们自以为此招可瞒天过海,没想到这个问题线索还被县纪委发现。”调查组工作人员介绍,2016年1月,县纪委调查组在核查小源村其他有关问题线索时,发现该村曾以阴山至枫树凸排水沟改造项目申报了4万元财政奖补资金,但该村无法给调查组指出该项目的具体实施地。
针对这一可疑问题线索,调查组进行认真走访了解,调阅相关财务资料,最终确定该村并未实施该项目,姜锐等5人“乱作为”问题浮出水面。
2016年8月11日,经上饶县纪委常委会、监察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上泸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姜锐党,镇农经站站长陈文广,镇财政所原所长黄良锋,县农业局经管站站长余乃其等4人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县乡财局原副局长吴文森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小源村村党支部书记余俊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村委这几年为群众做了一些公益事业,造成欠款,套取资金没有用于招待等开支,也没落入个人口袋,我们帮村里解决部分资金紧张问题,但实际上好心办了错事……”面对处分决定,姜锐等人很是后悔。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在执行政策时绕道而行,验收时蒙混过关,会给群众留下疑团,错误理解国家的惠农政策。”上饶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朱军勇说,为村里套取项目资金提供便利,这不仅是失职渎职行为,更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具体表现。